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日期:2019-12-03  作者: 连和连

“把蓝图变为现实,是一场新的长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连日来,知识产权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迅速行动,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积极部署,以实际行动回答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干什么、怎么干”的重要问题。


“《意见》是第一个以中办、国办名义出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的出台,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部署,向国际社会宣示了中国政府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立场和坚定态度,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在局党组传达学习《意见》的专题会议上表示,《意见》立足现实发展需要,从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体系等方面着手,对知识产权保护做出了具有时代特点的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全局全系统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论述精神上来,统一到《意见》的部署要求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要做好《意见》的宣传解读,制定好落实《意见》的推进计划,完善落实《意见》的工作机制,做好《意见》落实的组织保障,确保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举措,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意见》着眼强化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针对侵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提出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加快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额的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针对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滞后的问题,提出研究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保护。


“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制度方面,《意见》确定的举措将大大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介绍,去年12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确定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赔偿数额,并将法定赔偿额从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提高到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商标法,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修改条款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她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将对上述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及时分析、及时解决,加强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确保各项规定和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落实《意见》的工作机制,做好《意见》落实的组织保障。“《意见》是新时代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行动指南,为下一步针对性做好战略规划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表示,将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加强知识产权战略谋划与顶层设计,认真做好与《意见》的深度融合及梯次衔接,在推动《“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圆满收官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扎实推进“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发挥知识产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取得长足进步,但仍存在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社会各界呼吁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此,意见着眼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着眼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


“《意见》针对社会期待,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部署改革完善保护工作体系,推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将有效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托地方共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集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协调联动方式,为创新主体、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目前已批复设立了25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这一举措也写进了《意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布局,实现保护中心建设与国家和地方的优势特色产业布局相结合、地方的知识产权执法和保护体系建设相结合、与知识产权审查业务相结合,切实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表明了中国政府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立场,坚定了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战略目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培章表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基础性、保障性和权威性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做支撑。要站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中国经济转型、提高中国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高度,发挥好知识产权信息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战略资源作用,构建好完备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围绕建立健全全国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保护监测信息网络,努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基础平台建设,丰富平台功能,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切实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压减知识产权审查周期,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更快捷。“《意见》的出台再次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向世界彰显了中国尊重知识价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其中将审查授权作为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令我们备受鼓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部长郑慧芬表示,将进一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好《意见》中“加强专利审查能力建设”“进一步压缩审查周期”“提高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质量”等重要部署,以更大的力度推进专利审查提质增效,把好专利审查授权关,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保护,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意见》就面向新时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明确要求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加强商标审查能力建设、进一步压缩审查周期等,为进一步加强商标注册工作指明了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局长崔守东表示,商标连接着创新和市场,规范的商标注册秩序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助于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源动力。商标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商标法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保持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力规范商标注册秩序;深化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确保2020年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4个月以内,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发挥好商标授权确权便捷高效的优势,助力创新创业。


“《意见》的出台,是我国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继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将有效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全面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下称审协河南中心)主任刘志会表示,审协河南中心将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抓好专利审查主责主业,不断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充分发挥专利审查向前促进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向后促进专利市场价值实现的双向传导作用。同时,立足河南、辐射周边,依托审协河南中心的人才资源和信息资源优势,持续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强劲动力。


“《意见》开宗明义强调‘两个最’,从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社会监督共治、优化协作衔接机制、健全涉外沟通机制等具体方向提出的明确要求,对我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我们今后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芮文彪表示,下一步,上海局将组织深入学习,紧随“严保护”政策导向,继续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健全“大保护”工作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深化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打通“快保护”工作链条,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能级;构建“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努力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在平台建设、队伍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完善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的进一步有效提升。


使命重在担当,实干铸就辉煌。面对新时代的新目标、新部署,全体知识产权人正撸起袖子加油干,一张蓝图绘到底,以实际行动夯实知识产权强国的坚实基础。(知识产权报 记者 孙迪)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